卜中云在向上行贿的同时,也接受着下属和外界的贿赂,在津市监狱大门进行改建时即收下基建老板的16万元“答谢金”。作为回报,卜既帮助李峥嵘获得了津市监狱监狱长职位,也让许多老板得到了工程项目,自己也因为频频向刘万清行贿得到后者帮助,获得了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的职位。
随着湖南省调查工作的深入,更多的黑幕被揭露出来:郴州监狱监狱长刘丕良、德山监狱监狱长向建春染指基建项目收受贿赂;湖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赵星云、津市监狱监狱长李峥嵘以及星城监狱调研员、娄底监狱原监狱长谭年寿等多名干部向刘万清行贿……
对于下属干部向刘万清行贿的原因,有关人员的解释是:“监狱长犹如堂主,局长更像一个舵主,既然刘万清喜欢这一套,如果不送,不但升迁没有戏,说不定还得提早下课。”
汪勇表示,除监狱执法之外,作为监狱的中高级领导还拥有人事权和监狱建设方面的权力,这和其他所有具有权力的机关一样具有寻租的空间,也是某些地方的监狱中高级管理人员腐败的新领域。
他说,“刘万清的案件,就与人事权和监狱建设过程中的经济问题密切关联。而就全国监狱的管理体制而言,大多数监狱是省管监狱,也有少部分监狱由设区的市司法局管理,因此,监狱的人事权依照级别的差异而分属于监狱、省级监狱管理局和司法厅(局)。”
在湖南省监狱系统,正职监狱长的任命由当地司法厅党委组织部门集体讨论,经公示后任命;副职监狱长的任命权则在监狱管理局党委组织部门,也需要公示;监狱各监区一把手的任命权完全在监狱。即湖南省监狱局任命一名监狱长(副处级),无需经过省委组织部门。
“环监狱产业链”
监狱系统问题重重,已非“一日之寒”。
1999年,广西自治区罗城监狱副监狱长胡耀光等数十人,会同河池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韦哲文等人集体受贿,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中提供“一条龙服务”,共有60余名服刑犯人获违法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此案所涉犯罪金额达300万元,闹出一幕“有钱钱服刑,没钱人服刑”的惊天大案。
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曾担任过成都市金牛区国土局局长、副区长职务的马建国,在川西监狱服刑期间,先后向时任监狱长巫邦志行贿价值31万元的钱物,获得了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自己公司事务、可自由驾乘宝马轿车出行、由监狱警车带到宾馆酒楼消费的待遇;多家公司的老总或职员还证实,他们曾陪马在成都多家酒楼吃饭,有时还有监狱警察陪同。四川当地媒体质疑:“贪官服刑犹如度假,究竟是谁的耻辱?”
可以列举的还有很多。2005年10月,山西临汾监狱政委王勇民收受巨额贿赂,为根本没病的10余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被判刑5年。2006年5月,宁夏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熊斌等人收受贿赂,违规为大毒枭周彦吉办理请假外出就医手续,周脱逃后又实施了特大贩毒案件,熊斌亦因此被判刑7年。
2006年8月,上海提篮桥监狱二监区教导员俞金宝因特殊照顾正在服刑的“上海首富”周正毅,允许后者自由出入监狱内自己的办公室、打电话、看电视、享受空调和沙发等多种特权而被“双规”。不过,有监狱内部人士透露,对周正毅的这些特殊待遇,并非俞金宝这一级别的管教干部可以提供的,甚至连监狱长也没有这个权力。
2010年1月,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田丰因受贿罪被判刑7年。法院认定,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下属及社会人员共31人的现金及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4万余元,并通过为他人在工程款结算、任职升职、工作调动、罪犯服刑等方面提供“帮助”来谋取利益。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腐败问题的专家侯小丰表示:环绕监狱已生成一条成熟的“环监狱产业链”,除了“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外,以监所为支点的腐败系“当局”起了主导作用,其有一显一隐两条线,显线涵盖衣、食、住、行、乐等硬需求,隐线涵盖心理、权欲、名誉等软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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