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来紫堡乡泉子沟环境污染治理开发项目一期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甘肃天苑古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⑴项目名称:来紫堡乡泉子沟环境污染治理开发项目一期工程;
⑵建设地点:榆中县来紫堡乡方家泉村;
⑶项目投资:总投资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
⑷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来紫堡乡方家泉村泉子沟,泉子沟长约1400m,宽约为80~130m,沟深约35m,泉子沟不属于排洪沟;本次对泉子沟进行填筑工作,采用分层分段回填碾压方式,填筑预计所用土方为500万方。
二、环境影响概述及措施
⑴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料尾气等。
施工其扬尘通过采取设定固定的行车路线、行车时间和限制行车速度、增加洒水的次数、对车辆经过的路线进行及时的清扫、运输车辆进行加盖等措施可以大大减少路面扬尘对周围的敏感点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主要的污染物有CO、CXHX、NOX。由于排放量小,其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也相对小,通过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车速、安装尾气净化器等措施可以大大降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因此,施工机械和运输汽车所排放的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随即消失。
⑵废水
本项目在施工场地中不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食宿自理,项目主要的水污染源为施工场地中施工人员临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场内泼洒抑尘;施工期施工机械外委清洗,施工期无机械废水产生。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场内施工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后,可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且施工期噪声只是暂时的,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因此,该阶段整个施工过程中噪声影响较小。
⑷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榆中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对本项目及周边的环境敏感点的环境影响很小。
⑸生态环境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项目设置排水沟渠,大风天气情况下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及时压实,表层进行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水土流失情况减弱。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并实现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和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且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保与恢复措施,从而项目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调查范围:项目建设影响及其周边区域,关心和支持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邮箱:swhj666666@163.com
建设单位:甘肃天苑古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13919163041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