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全面清理公布价格政策文件;同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布废止和保留文件目录……我省多措施推进价格审批制度改革。
近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定价项目“接、放、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州)、县要做好下放定价权的承接工作,对价格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保证权力下放后审批工作能正常开展。全面清理公布价格政策文件。全省各级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全面清理价格规范性文件,确保我省价格审批制度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上和各地都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甘肃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在同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布废止和保留文件目录。凡是于法无据、与现行政策相冲突的要一律废止;政策不衔接、不合理的要抓紧修改,形成新的文件;目前仍有效的政策规定,要在新的文件中重申。在清理工作中,要注意政策规定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防止出现“空白”。
分领域制定完善价格管理指导意见。为了统一政策口径,指导基层开展定价定费工作,省上对下放市(州)、县定价的项目,要分行业和领域制定、完善相应的价格管理指导意见,包括供热、供水、物业、旅游、停车收费、环保、教育、殡葬等行业定价的原则和方法,在上半年汇编印发各市(州)、县。同时要制定地方定价目录中商品和服务项目成本监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