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出台
三种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大西北网11月7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当场申请等三种方式向全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
《办法》要求,行政机关应将办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依申请工作流程等编入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申请人对有关信息的申请或咨询。申请人在公共查阅点查阅或抄录政府信息时,存在阅读困难或视听障碍的,工作人员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办法》指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通过以下方式:书面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形式提交申请。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