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交警侦破“12·11”案件纪实
大西北网讯 近日,在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随着法官手中法槌的落下,被告席上的郭会青眼睛湿润了。面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的判决,因犯交通事故逃逸罪的他感到了久违的轻松,这是他在交通肇事后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第一次是在投案自首的时候……
2012年12月10日11点多,一向循规蹈矩的王幸福与往常一样,在与同事的应酬中没有开他那台心爱的福克斯轿车。应酬结束后虽已是深夜,但他也没有打车,而是与另一个同事一同散步回家。当走到市区永昌路金川集团公司总校第四小学门前时,在急促的马达声中,他突然被一片白亮的车灯光柱迅速包围。还没等反应过来,他便伴随着沉闷的撞击声,被一辆飞驰的汽车撞飞,当场死亡。
12月11日0点10分,金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川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大队大队长孟建民、副大队长吕彪,以及辖区中队的民警们迅即赶赴事故现场。在漆黑的深夜里,事故现场一片狼藉,十分惨烈。民警知道,他们眼前发生的是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专案组就此成立,大队长孟建民任组长。同时民警兵分三路,火速开始追逃。警灯闪烁,警笛呼啸。金川交警大队布设的一张追逃的大网很快撒开……
12月11日凌晨2时许,民警通过仔细工作,梳理出了一条条线索,并在事故现场发现了一块汽车前保险杠碎片,当这些线索有了彼此的交集之后,肇事逃逸的车辆轮廓开始慢慢显现——银灰色长城轿车。
11日15时,大队长孟建民当机立断,采纳了副大队长吕彪的建议,迅速部署对全市的银灰色长城牌轿车进行排查。车管所网络数据显示,全市共有500辆银灰色长城牌轿车,如此巨大的数字要想一一排查,排查的工作量极大,耗时耗力将难以想象。为了进一步缩小范围,专案组民警在按照网上提供的信息进行逐个排查的同时,再次祭起群众路线的法宝,拿着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唯一一块前保险杠碎片,逐个走访市区的汽车修理厂和汽车销售商,对现场物证进行进一步分类甄别。
12月12日上午10时,在市区亚飞车城,工作人员通过对碎片的仔细辨认,确定该碎片是代码为00的银灰色长城牌腾翼C30型轿车上的碎片,通过车管所网络查询,本市入户的该代码型号车辆全市仅有10辆。在车管所查询数据的专案组民警李生雄迅速将这一消息报告专案组。专案组民警感到极为振奋,很快,车号为甘C5**16车辆的车主郭会青浮出水面。
随即,专案组民警反复向郭会青亲友介绍政策和法规,希望在他们的帮助下找到郭会青,并按照其亲友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郭会青的电话。接到专案组民警电话的郭会青先是短暂的沉默,随后是用各种各样不同的理由说自己外出有事。面对郭会青的狡辩,专案组民警一边与郭保持着间歇联系,一边在其来大队的道路上查找追踪。12月12日17点30分,专案组民警在永昌县河西堡镇至金川区路段成功找到自首途中的郭会青,并护送至金川交警大队。至此,经过43个小
时奋战,“12·11”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宣布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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