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今后,甘肃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我省各市州旧城区改造与新区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要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理念,控制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布局,有效控制地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
新建城区可渗透地面面积不低于40%
《通知》提出,我省旧城区改造与新区建设要与城市开发、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统筹协调,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新建城区硬化地面中,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宜低于40%;有条件的地区应对现有硬化路面进行透水性改造,提高对雨水的吸纳能力和蓄滞能力。
同时,我省新建城区要依据有关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
《通知》提出我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到2014年底前,各设市城市及易发生暴雨内涝的县城要在认真摸清现状基础上,编制完成城市及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对城市及县城规划区内的河湖、明渠等地表水系编制治理规划。到2017年底前,完成设市城市及易发生暴雨内涝的县城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城市及县城规划区内的河湖、明渠的疏浚和清淤治理。
到2022年底前,设市城市及易发生暴雨内涝的县城建成较为完善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全面普查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地下管网是一个城市和地区十分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一旦其中的一个“毛细血管”出现问题,将会给整个城市的排水带来很大的影响。
《通知》明确,各市州要成立以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结合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尽快对本地的地表径流、排水设施、受纳水体等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逐步建立排水设施等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由市政、水利、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城市及县城排水防涝风险普查,实现数据共享,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对现有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评价和修订,制定城市暴雨排涝预警指标,全面评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风险。
抓紧制定城市排水防涝、暴雨内涝监测预警系统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排水出路与分区,科学布局排水管网,确定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和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改造与建设、雨水滞渗调蓄设施、雨洪行洪设施、河湖水系清淤与治理等建设任务,并根据轻重缓急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建设时序安排,优先安排当前最急需、影响面广的易涝区段排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规划要与城市防洪规划协调衔接,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同时,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建设,在雨污合流区域加大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力度,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尽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加强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要严格实施接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避免雨水、污水管道混接;加强河湖、明渠等地表水系疏浚、护岸加固管理及清淤治理,确保汛期排水排涝通畅。汛前要严格按照防汛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清疏,及时清淤管渠、检查井、雨水进水口,确保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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