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摧毁一特大生产销售伪劣不冻液黑窝点
记者 金振华 文/图
■速读
一家具有合法注册身份的不冻液生产、销售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竟披着合法外衣,从事着犯罪勾当。该“企业”在兰州安宁区一偏僻的山脚下,租用厂房,雇佣工人,搭建起生产车间,并在闹市区租来店面销售伪劣产品。
执掌这个黑窝点的是河北来兰的颜姓父子两人,他们是儿子负责生产,老子负责销售,“生意”很是红火,每天至少生产2吨伪劣不冻液,多的时候可达四五吨。而后,冒充知名品牌对外销售。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被侵权的某知名品牌不冻液生产厂家反映的情况,立即开展侦查,他们攻坚克难、抽丝剥茧、严防死守,经过一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最终利剑出鞘,捣毁了这一在甘肃、西北乃至全国都属较大生产规模的制售伪劣防冻液的黑窝点。
有人生产销售伪劣不冻液
随着冬季的来临,汽车防冻液生产和销售进入了旺季。今年10月初的一天,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就接到我省某知名品牌不冻液生产厂家反映:近期,在市场上发现了大量假冒他们品牌的防冻液,该厂家经过对样品的提取、检测,发现此类不冻液为伪劣产品。
作为一名拥有丰富经验的老经侦队员,现任经侦支队六大队大队长的马向晖深知:假冒伪劣的防冻液对机动车的破坏性不容忽视,轻则堵塞管路,重则腐蚀损害缸体,并且沸点低、易爆炸。如果使用此类不冻液的车辆,到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高原地区发生爆缸,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都会受到威胁。
案情重大,情况立即通过支队领导上报至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幸和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黄大功的案头。王幸专门作出批示:“彻底打掉生产窝点,切实维护企业利益”,主管经侦的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黄大功也亲自听取案情汇报,研究部署侦查方向。
警方严密监控 “黑窝”浮出水面
受命侦破该案的经侦支队六大队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在经侦支队领导及大队长马向晖的带领下,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由于当时获得的线索很模糊,办案民警只能从全市销售不冻液的店面和与之有关的厂家入手走访调查,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经侦支队全体参战民警的不懈努力,警方终于掌握到:有一家在西固区注册了合法身份的不冻液生产、销售企业,在安宁仁寿山下,生产伪劣不冻液的黑工厂,其销售铺面则设在七里河区。不难看出,对方是个狡猾的狐狸,他是为了逃避打击有意将注册地、生产地、销售地分设在西固、安宁、七里河三个区。
事不宜迟,民警们迅速兵分三路,一路到西固调查该“企业”当时的注册情况,另两路分赴七里河的铺面和安宁的车间跟踪监控。然而,负责监控安宁生产车间的民警发现,当地地理环境不易贴近侦查,所以他们只能白天黑夜的“潜伏”在不显眼的角落里死盯死守。
蹲守民警还发现,该窝点管理十分“严格”,厂里的工人们吃喝拉撒睡全在车间,完全与外界隔绝。只有在运
输伪劣产品时,厂房的大门才开一下。那么,他们的生产量到底有多大呢?——民警们也只能通过运输伪劣产品的厢式货车的核载量和往返次数进行判断。
就这样,民警们经过20多天的跟踪监控,终于摸清了这个黑窝点的有关规律,同时掌握了其大量犯罪证据。
利剑出鞘 查获5000多桶劣质不冻液
万事俱备,抓捕行动立即拉开帷幕。
11月14日15时许,由市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谢敏剑指挥,组织带领50多名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对销售窝点——七里河某汽配城2区5排11号,和生产工厂——安宁仁寿山东北角一彩钢厂房进行了突击抓捕,当场抓获闫某、闫某某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5名工厂雇用人员,在占地5亩多的生产厂房内查获了已生产好的假冒国内知名品牌的伪劣汽车防冻液5000多桶,汽车刹车油1000多瓶,生产工具3套,各类品牌的外包装材料、商标2万多件,原材料50多吨。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闫某父子交代,自2012年5月起,租用位于安宁仁寿山的彩钢厂房和七里河某汽配城2区5排11号,作为生产和销售窝点,购买假冒的各类品牌的外包装材料、商标,利用“自来水”、甲醇、色素,以每天加工2—4吨的规模,生产假冒伪劣的汽车防冻液,低价批发,至案发,已向兰州、拉萨、西宁等地的修理厂、商场销售假冒伪劣各类品牌汽车防冻液20余吨,获利150多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之中。
11月15日,记者见到了犯罪嫌疑人颜氏父子,面对记者,他们一再声称自己制造的不冻液是可以使用的,但他们的脸上却表现的后悔莫及。据他们讲,2007年注册生产不冻液企业后原本是想干一番事业,但由于生意不景气,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谢敏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兰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经济案件发案规律,兰州经侦将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不同的犯罪手段,采取不同打击手段专项治理,为兰州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兰州经侦也正告那些准备或正在走上犯罪道路的人们及时悬崖勒马。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