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机抽血化验
◇记 者 侯守位
通讯员 华景胜 文/图
鑫报讯 为切实做好西固辖区高考期间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为广大高考生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6日深夜至7日凌晨,西固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高考前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夜查行动。在此次夜查行动中,该大队查处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据西固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经检测,涉嫌醉驾的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35.81mg/100ml,超过醉驾血液中酒精含量最低限的4倍多。
当日21时40分,西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西固公园路十字检查点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甘AAU743”的“长安”小客车由东向南左转弯时,由于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被执勤民警拦停接受检查。当执勤民警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时,该驾驶员说他忘带了,执勤民警在与男子交谈中,发现其满嘴酒气。与此同时,此前同车的4名乘客已不见了踪影。随后执勤民警便向大队进行了汇报。当时,该男子便撒腿就跑,大队执勤民警马上追赶,在追了大约50多米后,在公园十字西北角将其围住并抓获。随后大队执勤民警将该男子送至兰化医院抽血化验,遂将血液样本送至甘肃中科司法物证技术鉴定所进行检测。
该男子被带至西固交警大队接受询问时,其最初否认是自己驾驶车辆。在大队长何军锋及办案民警的耐心教育下,该男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随后大队民警对其做了酒精呼吸检测,测得结果为328mg/100ml。2个多小时后,经甘肃中科司法物证技术鉴定所检测,该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5.81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经核查该驾驶员冉某某,男,现年29岁,在安宁与朋友聚会,醉酒后驾车在回西固的途中被执勤民警抓获,西固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依法追究冉某的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