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道县多部门协助企业造假套取国家补贴

时间:2012-04-04 10:05来源:东南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油耗子侵吞百万元油补款


  3年间,一个县客运办主任悄无声息地伙同他人套取了国家成品油补贴款达百余万元。就在案发当年,为了防止丑闻败露,当地相关部门依旧指示公交企业继续造假套钱。这到底是补贴制度存漏洞还是“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潜规则在作怪?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永州


  如果不是网友在网络上发帖举报,这起发生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套取国家百万余元成品油补贴款的腐败案件将鲜有人知。


  道县客运办原主任刘春生,一个处在权力末端的小角色,却在短短3年间通过各种手段,伙同他人套取了国家百余万元成品油补贴款。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这起腐败案件背后暗藏黑色利益链条。在刘春生“乾坤大挪移”般套取国家百万元油补款过程中,还有当地政府部门“大力协助”的痕迹。


  “这种国家成品油补贴款被套取现象,并不止发生在道县,其他一些地方也时有发生。”知情人士透露。


  原本严格的层层审核制度,缘何成了摆设?这到底是制度存漏洞还是“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地方潜规则在作怪?


  从司机到客运办主任


  今年40岁的刘春生,出生于湖南道县,初中文化。在商业系统工作不久,他便调到县城管局从事专职司机工作。


  在给局长等人开了几年车后,2005年5月,刘春生当上了县城管局下属的客运办副主任(主持工作),主要负责整顿城市客运市场、收取公交线路出让金、对公交路线进行管理。从2006年开始,又增加了一项负责道县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事宜的职能。


  虽然官职不高,但还握有一些权力。因工作出色,2008年刘春生被正式任命为县客运办主任。


  几年间,从普通司机到主管全县客运车辆的负责人,这样的好事在当地并不多见。外界盛传,刘春生的提拔与时任县城管局局长李少军的大力推荐分不开,因为刘春生曾给李少军开了几年车。


  “他当时又不是给我一个人开车,是给大家开车。”对于外界盛传自己一手把刘春生从司机岗位提拔为客运办副主任的说法,李少军予以了否认。“他的提拔是通过局党委集体开会讨论通过的,我只是投了赞成票。”


  不管是怎么被提拔起来的,成为主管全县客运的负责人之后,刘春生的人生轨迹开始有了全新转变。熟悉刘春生的人说,被提拔后,刘春生开始摆起了“官架子”。


  “以前当司机的时候感觉还蛮好打交道,当了客运办主任后,他走路都是昂首阔步,对下面的人爱理不理,牛哄哄的。”道县一公交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客运办主任”虽然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股级干部,但初入仕途的刘春生却将手中仅有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以至于3年间,他悄无声息地将国家上百万元的成品油补贴款套取出来肆意挥霍时,客运办其他人还在为单位发不出工资而发愁。


  “如果不是案发,平时还真没看出来他这么有心计。”道县客运办一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刘春生这几年的“财路”正是来自国家每年对该县公交企业源源不断的成品油补贴款。


  2009年5月,经市民举报,道县检察院介入调查。同年5月26日,刘春生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道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后被执行逮捕。


  曾经奋斗多年的年轻司机在担任客运办主任职务不足一年后,因贪财翻身落马。


  虚报车辆数来套钱


  “刘春生虽然年纪不大,但套钱手法却像个江湖老手。为了搞到油补款,他想了很多办法。”现年57岁的道县龙发公交公司原总经理郭亚荣说。


  郭亚荣是后来被法院认定为与刘春生合伙套取油补款的涉案人员之一。他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自从2006年国家油补款到账后,刘春生便打起了油补款的主意。


  道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07年,郭亚荣在成品油补贴过程中,将龙发公共汽车公司当年实际营运的20台车虚报为28台,将荣生公司实际营运的3台车虚报为6台,并将实际营运车辆中的15台中巴车以大巴车的标准上报给道县客运办后,身为道县成品油补偿款发放事宜的负责人刘春生便指示蒋艳(客运办副主任)按照郭亚荣上报的车辆及车辆类型等相关材料全额上报永州市公用事业局,并一起商量分赃事宜。当年共套取国家成品油补贴款达22万余元,其中蒋艳在分得11万余元后,便按照刘春生的指示将这笔钱存入到她私人账户。余下的11万元则被郭亚荣拿走。


  2008年,国家再次加大对城市公交企业成品油补贴款的投入,在尝到了套取2007年度成品油补贴款的甜头后,刘春生再次打起了2008年度油补款的主意。之后,按照上次同样的操作手法,套取补贴款52万余元,其中,刘春生和蒋艳分得23万余元,存入了蒋艳个人账户。


  郭亚荣透露,财政局下发的油补款本来只能由公交企业去领取,为了掌控虚报车辆换来的油补款,刘春生通过蒋艳要求涉案的两家公交企业在银行另外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并在开户银行预留了客运办公章的印鉴。油补款从财政局领出来后,必须存入该账户。


  “这样一来,到银行取钱,必须要蒋艳拿着客运办的公章同时去银行才能将钱取出,我们自己无法单独将钱取出来。这个账户把油补款转出来后,就基本不用了。”郭亚荣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刘春生此举主要是防止公交企业拿到油补款后不分给他,所以才叫蒋艳在银行预留印鉴。


  而同时被法院认定为涉案的道县金龙公交公司总经理何文顺也坦言,刘春生花招很多,老谋深算。


  “以前他每次都是要我一个人去把钱取出来交给蒋艳,说知道的人多了不好。”何文顺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每次把钱交给蒋艳时,都找了公司两个人作证明,以防止刘春生收钱后不认账。


  “他每次都要求我们将钱从公司账户取出来后,先存入我个人账户,然后再取出来交给他们。这样取来转去,就是想把我也牵进来。”郭亚荣说。


  案发后,刘春生还不忘向郭亚荣交代:“检察院讯问时,你一定要像刘胡兰一样扛住,就说钱是你们拿了,你们又不是公职人员,大不了把钱退了就会没事的。”


  郭亚荣起初真的替刘春生“扛下来”了,直到一审被判处5年实刑后,才幡然醒悟,自己扛错了。


  同时,想替刘春生扛事的何文顺在一审开庭前发现形势不对,他才赶紧翻供,以至道县检察院不得不紧急撤回起诉,重新补充侦查。


  “我自己没有拿一分钱,所有的钱都交给了蒋艳和刘春生,我原以为事情不大。法院开庭前,又决定将我逮捕了,我才发现此事扛不住了。所以赶紧向检察院如实交待。”何文顺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百万油补款成其私房钱


  “大到请领导旅游、打牌送礼,小到给自己买衣服鞋子……”想用就取,油补款在刘春生眼里就是他的提款机。


  “我们收取的这部分成品油补贴款太多了,用不完,我就从中弄点钱自己花。”刘春生交代。


  到省市有关部门“走访”时需要请客送礼,这是案发后刘春生向办案人员交代的部分资金去向,而这些花费在案发后都被他称之为“公务开支”。


  道县检察院的相关材料显示,2008年8月,刘春生以“借款”的形式向蒋艳拿走25万元,说是去湖南省某厅“走访”。案发后,刘春生交代,当时“走访”花了6万元,分为5个红包,两个1.5万元,另外3个每个1万元。同时到永州市公用事业局和永州市财政局“走访”了两次。封了2个6000元的红包,3个4000元的红包,还买了烟酒,共花费3万元。


  这些“走访”中送出去的9万元红包是否涉及到行贿,内情不得而知,但道县检察院并未以行贿罪起诉刘春生。


  “他的有些行为是发生在长沙,这涉及到管辖权问题。”道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


  记者了解到,以上所谓的“走访”均为刘春生独自一人完成,但在之后的庭审中,县城管局等相关领导却为其“走访”的真实性向法庭作证。


  道县法院和永州中院两级法院认定的证据显示,证人李少军(道县城管局原局长)证明被告人刘春生曾安排永州市财政局的领导到桂林游玩的情况;同时证明刘春生到省、市、县进行过“走访”的还有道县财政局副局长杨陆远、道县城管局原局长杨三信。


  记者在道县采访期间,就刘春生安排永州市财政局的领导到桂林游玩的情况向李少军进行核实。


  李少军表示,事情已经过了很久,自己记不清楚了。


  “我听刘春生说想以个人名义请市财政局的领导去桂林玩一下,后来好像是没去。”李少军回忆说。


  不过,李少军认为到桂林走走不算旅游。


  “道县离桂林只有100多公里,这么近不能说是旅游,是去看一下,桂林我不知道去了几十次了。”李少军说。


  除了到有关部门“走访”花费外,刘春生的一些生活开支基本也是由国家油补款买单。


  对于套取油补款资金的去向,刘春生向检察机关作了如下交代:第一,用于省市县走访,处理有关部门关系;第二,省市相关人员来道县检查部分招待费;第三,我和蒋艳私下分了这些钱;第四,还剩下些没有花完的钱。


  法院量刑存争议


  2009年11月23日,道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春生、蒋艳、郭亚荣、何文顺涉嫌贪污罪起诉至道县法院。


  道县检察院指控,在2007年至2008年度的国家成品油补贴款申报过程中,刘春生、蒋艳(客运办副主任兼报账员)伙同两公交企业负责人郭亚荣、何文顺采取虚报实际营运车辆数量及类型的方式,非法套取国家成品油补贴款共计124万余元,并据为己有,其中刘春生、蒋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郭亚荣、何文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2010年4月1日,道县法院一审以刘春生、蒋艳犯贪污罪各判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没收财产7万元;以郭亚荣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以何文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道县法院一审认为,刘春生、蒋艳贪污金额各为7万元,其余资金算作道县客运办的单位开支。


  一审判决后,唯一被判处5年实刑的被告人郭亚荣不服,向永州中院提起上诉,道县检察院亦就此案提起抗诉。


  2010年6月28日,永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同年10月18日,道县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除了被告人郭亚荣的量刑从5年有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外,其余3名被告人的量刑结果和一审判决一致。


  郭亚荣不服,再次向永州中院提起上诉。2010年12月22日,永州中院经不公开开庭,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虽然永州中院二审定罪部分维持了重审一审判决的结果,但在事实认定方面,有很大改变。


  永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郭亚荣贪污的金额应当认定为75万元;原审被告人刘春生、蒋艳的涉案数额为124万余元,但因其将其中的45万元用于单位开支,该部分款项可以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应计入贪污的犯罪数额,故其二原审被告人的贪污数额应为79万余元;原审被告人何文顺的贪污数额为49万余元。


  永州中院维持一审判决的理由是:“鉴于该案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未对原判提出抗诉,根据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本院不加重四被告人的刑罚,故维持原判。”


  “贪污近80万元国家成品油补贴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还能被判处缓刑,弄不明白法院到底是咋判的!”此案二审宣判后,有网友立即将判决结果在网上发帖反映,从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但也有网友认为,永州中院“上诉不加刑”的理由,似乎也有道理。


  制度漏洞还是放任纵容


  据了解,为了减少油价上涨对困难人群和基础性行业的影响,中央和各地政府近年来陆续对农业、渔业、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发放补贴。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成品油补贴申报有严格的审核制度,从运管部门到财政部门都要层层严格把关。


  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道县两家公交企业将补贴车辆数目上报后,首先由县客运办审核,然后上报县城管局,城管局审核后再上报永州市公用事业局;同时,道县财政局也将县城管局报来的车辆数审核后,上报永州市财政局。


  最后,由永州市公用事业局和永州市财政局分别将数据上报湖南省交通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最后上报给中央相关部门。中央相关部门按照各地上报的数目拨付成品油补贴款。


  也就是说从公交公司到中央相关部门,中间至少要经过近8道审核关卡。那么,作为一个小县客运办主任的刘春生又是如何突破这一道道防线的?


  按规定,虽然有关部门需要对上报的车辆数据进行核实,但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从道县城管局、财政局到永州市客运办和永州市财政局都没有认真核实过。


  “客运办本身就是代表我们管这事,县城管局一般不会亲自去核实。”时任县城管局局长李少军(现任道县供销社主任)对记者说。


  道县财政局一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说:“我们有时候也会去核实一下,但一到公交公司,他们说车在外面跑,我们无法核实。”


  道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财政部门按道理是要核实一下,但该局一般是起到上报数字和接受发放专项资金的作用。


  “如果对这类专项资金逐一核实的话,我们人手明显不够。”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永州市客运办,其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们一般要到下面去核实数目的,以防虚报。但不一定能够全部核实得到。”


  而永州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欧阳则坦言,这种补贴一般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报数量,市财政局只能进行程序上的核实。


  “文件上肯定要求我们去核实,但我们不可能一台台去核实。都是为老百姓办事的政府部门,我们充分相信他们。”欧阳对记者说。


  欧阳同时表示,财政部门一般接到举报后,就会去调查核实。但该局至今没有接到一起举报。


  而据记者了解,2008年9月,在省市联合检查组对道县油补款进行检查时,曾发现该县上报的湘M32273、湘M31680等近10台公交车检索不到车辆信息。刘春生马上托人在县交警大队开具假证明,证明这些车辆还在安全营运。


  “这些车其实是虚假公交车,有的是报废车的车牌,还有的是大货车的车牌。但最后仅凭交警大队的一纸证明就蒙混过关了。检查组当时只要认真去核查一下,就会发现这是在造假。”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道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也显示,因为所报车辆不实被检查出来后,道县城管局曾出具了一份《关于道县城市公交成品油补贴有关问题的说明》,道县财政局领导帮助修改了该说明,使检查出的不实车辆得以成功骗取了成品油补贴。


  据郭亚荣和何文顺向记者证实,在庭审现场,刘春生的辩护律师曾经向法庭展示了一份书面证据,这份证据便是道县财政局某副局长帮助修改了该说明的手稿。而这份证据已被道县法院和永州中院予以了确认。


  记者想就此事向道县财政局副局长杨陆远作详细了解时,遭到了杨的拒绝。


  “如果有这些事情,是法院和检察院来调查的,不是你记者来调查的。”杨陆远说。


  一个讽刺的事实是,刘春生贪污案发当年的下半年,当地政府部门负责人依旧嘱咐公交企业负责人继续造假套钱,以防上级部门发现破绽。


  这个事实,记者从道县龙发公交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龙华和道县金龙公交公司总经理何文顺两人处得到证实。


  “全县如果如实申报,一下子就会少了20多台公交营运车辆,县城管局担心数字相差太大,怕上级部门察觉到有问题。”陈龙华说,他们公司本来只有20台公交车,当年被客运办虚报成了30台。


  而何文顺说,实际上只有12台车的金龙公交公司的数量也被虚报成了20台。但虚报车辆套取来的资金公交公司分文未得,至今去向不明。


  记者日前就此事来到永州市客运办进行核实时,工作人员称档案管理人员不在,暂时无法提供。


  2010年,道县城管局以“运力不足”为由要求几家公交企业一下子购买了20多台公交车。至此,多年来被虚报的数字终于被填满了。


  “如果这么多审核环节只要有一关严格把关,刘春生就得不到这笔钱,我和我们公司也就不会被牵连进去。”何文顺对记者说。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当年为刘春生出具和修改假证明的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等单位相关人员,至今没有受到任何法律和纪律的追责,他们依旧在该县相关部门担任要职。法治周末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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