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严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上涨,依法查处违规提高门票及游览服务价格、捆绑销售、强制消费、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制”管理的景区,不得随意增设“园中园”门票。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精神,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及交通工具服务价格,要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制定和调整门票及交通工具服务价格,要切实履行成本监审、定价听证、价格公布等调定价程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调价幅度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一票制”管理的景区,不得随意增设“园中园”门票,确需设置“园中园”门票的,要纳入门票价格统一管理,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对两个及两个以上相邻景区或同一景区不同景点设立联票出售的,联票价格要低于各单独门票价格之和。联票和单独门票应保证同时出售,由游客自主选择,不得捆绑向游客强制销售。
景区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交通服务价格应单独公示和销售,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强制消费。景区要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公示制度,切实落实门票减免优惠政策,接受游客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提高门票及游览服务价格、捆绑销售、强制消费、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规定,对2010年以来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价格制定调整和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并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填报辖区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所有景区门票及游览服务价格情况。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