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训交警:“懂不懂和谐?!”
三轮摩托车违禁上路,拒绝接受处罚反“教育”交警
大西北网讯 6月9日早上,乌市天山区一名摩托车司机违反禁令,骑着三轮摩托车行驶到人民路与新华路路口时被天山区交警大队新华路中队民警张廷英查处,面对交警批评教育,他搬出“核心价值观”来质问执勤交警,并“训斥”交警不懂“和谐”,拒绝接受交警处罚。最后在众多路人的围观下,这名摩托车司机接受了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保障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12月20日起,禁止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道路上通行。
第一幕
质问:“你工作几年贵姓啊”
6月9日早上,天山区交警大队新华路中队民警张廷英在人民路与新华路路口执勤,一辆摩托车西向东开了过来。
“当时早高峰车流量较大,他骑着三轮摩托车在中间车道走,两边全是机动车,很危险。”于是张廷英打手势让驾驶员停车,可是摩托车反而加速,“当时车比较多,于是我赶上前把摩托车拦停。”
摩托车司机下车后,交警要求他出示驾照行车证,还没等交警开口询问,司机就先开口质问:“你参加工作几年了?”然后理直气壮问交警:“你贵姓啊?”交警告知了他自己的警号,驾驶员却不依不饶:“我不要你警号,张王李赵没有吗?你是不是中华民族后代?”交警还没张嘴,就被这名40多岁的司机机关枪似得先质问了一遍。
第二幕
反问:“核心价值观知道吗”
记者从交警张廷英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上看到,驾驶员得知要被记3分罚200元时,情绪更加激动。
张廷英:“为了你的安全,你不能骑着摩托车到中心城区。我给你解释下摩托车可以在市区哪些路段行驶……”
驾驶员:“你还想干不想干?先不说道交法,现在核心价值观你知道吗?”
张廷英:“那你说说!”驾驶员:“和谐!你懂不懂,你还罚人!不和谐!”
看到驾驶员一直对自己推推搡搡,交警前往警车,可是驾驶员还不断质问:“还跑嘞,你想当英雄是吧?”交警登记其电话号码,驾驶员又说:“我手机98年配的,估计那时候你还没有手机呢吧?!”
第三幕
撂话:“我还会再来的”
交警张廷英说:“看到驾驶员根本不理解,于是就解释他的行为危险在哪儿了,可是这名驾驶员根本听不进去,身边不少围观的群众都纷纷上前劝说。”
然而交警的劝解和教育驾驶员压根就没听:“我车上给人家单位拉的牛羊肉,人家催的呢,你们惹不起人家那单位!”虽然最后驾驶员接受了交警处罚,但在离开前还撂话:“我还会再来的!”
据了解,摩托车、电动车禁行道路有燕儿窝路—燕北立交以北;迎宾路—友朋街—天津北路—喀什东路—米东南路—红光山路以南;七道湾路—沿河路—水磨沟路—东泉路—东大梁东街—博格达路—红雁路以西;雅山南路—雅山北路—西外环以东的道路围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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